OO八年南宁市公安局

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文件要求,现将2008年南宁市公安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事局划定2008年南宁市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总成绩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的要求,南宁市公安局在报考本局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报考基层民警职位()男性考生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为134分,女性考生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为144.5;报考基层民警职位() 男性考生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为165.8分,女性考生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为166.5分。(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08524日上午8:10至下午500

2、面试地点: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南宁市葛村路8号,市内可乘220603公交车到巡警支队门口下车)。

三、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书面通知书按时到南宁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参加面试考生须向工作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

5、户口薄或相关户籍证明

6、照顾加分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凡报考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面试流程

1、面试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经我局工作人员检录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候考室,进入面试候考室后如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不准外出;

2、考生在面试前按报考职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并准确登记考生姓名和考生的抽签号,不得向考官传递考生信息,待招考职位面试结束后再交统分员、核分员核对登记;

3、考点设立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备考室、和休息室四个部分;考场内设考生席、考官席、统分和核分席、监督和计分席。考生按引导员的指引进入不同的候考、备考、应考或休息区域;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进行简单的步态、仪态、形体等方面的测试,测试完毕后回候考室等候;

5、面试前,先由引导员从考生候考室引导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考室审题5分钟,然后即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引导员要依据面试时间进度合理调控时间,逐个按顺序引导考生进入备考室备考;

6、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指定的休息室等候,待当天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议论;

7、面试考场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五、成绩公布

(一)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二)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开考前半小时到达面试现场进行检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对无故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2、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自觉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如发现冒名顶替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的通讯器材在面试期间,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面试期间不允许使用手机和外界进行联系;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可报告本人的抽签号,不得报告姓名等能准确辨明本人身份的相关信息,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材料,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5、考生与考官(包括面试工作人员)之间如果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亲属关系的,个人应主动提出要求回避;

6、面试不收取费用,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当天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要采取封闭式管理,直至当天所有考生面试结束,故请考生们自带干粮以解决自身午餐问题。(考点提供饮用开水)

7、考生请下载并填好《报考南宁市公安局面试考生信息表》(详见附表)并手签姓名确认后,于面试当天交给工作人员;

82008年南宁市公安局考录工作的有关事宜都将在南宁人事职称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www.nnrkz.com.cn

 

联系电话:(07712891054

联系人:  邹林峰  邱海峰 

 

 

附:12008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表1

    2、《报考南宁市公安局面试考生信息表》(表2

 

 

南宁市公安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2008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表1

报考职位

序号

面试人选

准考证号       (取后五位数)

申论

行政测验

加分

专业考试分数(50分制)

笔试成绩

基层民警岗位一

1

覃成科

72905

70

73.7

5

 

148.7

基层民警岗位一

2

李翔

72921

70.5

73.7

 

 

144.2

基层民警岗位一

3

李毅

71929

55.5

77.8

5

 

138.3

基层民警岗位一

4

蓝宁

72207

62

70.7

5

 

137.7

基层民警岗位一

5

周金辉

72723

60

77.7

 

 

137.7

基层民警岗位一

6

唐帆

72322

69

68.4

 

 

137.4

基层民警岗位一

7

朱耀华

71903

62.5

73.5

 

 

136

基层民警岗位一

8

郭锋

72818

60.5

70.5

5

 

136

基层民警岗位一

9

韦靖

72803

61

69.9

5

 

135.9

基层民警岗位一

10

蒋骥

72922

56.5

79.4

 

 

135.9

基层民警岗位一

11

唐旭

71926

60

75

 

 

135

基层民警岗位一

12

黄丹青

72016

60

74.4

 

 

134.4

基层民警岗位一

13

磨宏

72023

69

65.2

 

 

134.2

基层民警岗位一

14

黎鹏

72719

58

76.1

 

 

134.1

基层民警岗位一

15

林太琨

72813

66.5

67.5

 

 

134

基层民警岗位一

16

谢访

72616

61.5

72.5

 

 

134

基层民警岗位一

1

刘显文

72505

69

74.4

2

 

145.4

基层民警岗位一

2

苏丹

72508

71.5

71

2

 

144.5

基层民警岗位一

3

汪婕

72017

73.5

69

2

 

144.5

基层民警岗位二

1

覃文

70306

64

74.2

5

44.75

188

基层民警岗位二

2

黄石

71815

63

68.5

5

36.25

172.8

基层民警岗位二

3

廖成乐

70609

57.5

74.7

5

33.75

171

基层民警岗位二

4

覃一峻

70505

58.5

73.9

5

33.5

170.9

基层民警岗位二

5

刁明

71517

64.5

75.2

 

28.75

168.5

基层民警岗位二

6

檀严毅

71403

56.5

75.3

 

36.25

168.1

基层民警岗位二

7

刘斌

70804

62

74.4

 

31.25

167.7

基层民警岗位二

8

罗华安

70104

57.5

74.1

 

36

167.6

基层民警岗位二

9

董亮亮

71712

64

71.3

 

30.5

165.8

基层民警岗位二

1

李郁

71705

64.5

74.1

2

41

181.6

基层民警岗位二

2

谢思

70116

65

79.4

2

34.5

180.9

基层民警岗位二

3

杨璐

71012

58

72.7

2

33.75

166.5

 

报考南宁市公安局面试考生信息表(表2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码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及邮编

 

本人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邮编

 

本人户口所在详细地址及派出所名称

 

父亲姓名                 及工作单位职务

 

父亲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派出所名称

 

邮政编码

 

母亲姓名                 及工作单位职务

 

母亲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派出所名称

 

邮政编码

 

其他重要家庭成员和旁系血亲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成员中有无政治历史问题

 

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以上情况均为本人真实反映,如因所提供材料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亲笔签名:

 

 

 

 

 

 

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