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现将2008年南宁市建设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的规定,2008年南宁市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二门公共科目总分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在报考本单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524日(星期六)上午810

  面试地点: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南宁市金湖路5917楼,市内可乘8472路公共汽车到五象广场站下车)。

  三、 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在2008524日上午810前到南宁市建设委员会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参加面试考生须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6、照顾加分证明材料

  7、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未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以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须在524日上午810前到达报到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考生抽签后须在指定地点侯考,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不收考试费。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成绩公布

  (一)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二)面试结束后,招考机关按照总成绩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梁登科 552150213077774424

 

  附件:2008年南宁市建设委员会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

序号

姓 名

准考证号

申论

行政
能力

加分
分值

总分
(申论+行政能力+加分)

1

简华丽

80101122217

62

70.6

2

134.6

2

冯卫

80101140109

60.5

73.9

 

134.4

3

陶晓光

80101042427

60

66.3

 

126.3

4

林俊

80101182716

41

72.9

5

118.9

 

南宁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