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委员会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现将2008年南宁市建设委员会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的规定,2008年南宁市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二门公共科目总分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在报考本单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8:10
面试地点: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南宁市金湖路59号17楼,市内可乘84、72路公共汽车到五象广场站下车)。
三、 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在2008年5月24日上午8:10前到南宁市建设委员会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参加面试考生须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户口簿或相关户籍证明
6、照顾加分证明材料
7、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未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以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须在5月24日上午8:10前到达报到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考生抽签后须在指定地点侯考,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不收考试费。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成绩公布
(一)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二)面试结束后,招考机关按照总成绩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梁登科 5521502、13077774424 。
附件:2008年南宁市建设委员会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
|
序号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申论 |
行政 |
加分 |
总分 |
|
1 |
简华丽 |
80101122217 |
62 |
70.6 |
2 |
134.6 |
|
2 |
冯卫 |
80101140109 |
60.5 |
73.9 |
|
134.4 |
|
3 |
陶晓光 |
80101042427 |
60 |
66.3 |
|
126.3 |
|
4 |
林俊 |
80101182716 |
41 |
72.9 |
5 |
118.9 |
南宁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