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法制办公室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南宁市法制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2008年南宁市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二门公共科目总分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南宁市法制办公室在报考本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524日上午8101200

面试地点:南宁市法制办公室会议室(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1324号房)

三、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08524日上午750

(二)面试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综合科11318号房(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1318号房)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照顾加分证明材料;

  6、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未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

(三)面试考生须在524日上午750到达报到地点,经资格审查后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五、成绩公布

(一)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行考察、体检人选。

联系人:南宁市法制办公室综合科 祝小玲

联系电话:5534119

 

 

 

附:2008年南宁市法制办公室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1、梁 婷,女,壮族,准考证号:80101190325

2、沈 星,女,侗族,准考证号:80101032129

3、刘冬冬,女,壮族,准考证号:80101070604

  4、进入面试的笔试最低分数为139.2分。

 

 

 

                              南宁市法制办公室

OO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