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2008年招录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务员
面试公告
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现将2008年南宁市物价局考试录用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的规定,2008年南宁市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二门公共科目总分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在报考本单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5月 24日(星期 六 )上午8时10分
面试地点:南宁市物价局新竹办公区会议室(南宁市新竹路21号)。
三、 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在2008年5月24日上午 7时20分前到南宁市物价局新竹办公区会议室(南宁市新竹路21号)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参加面试考生须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准考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照顾加分证明材料
7、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8、技术职称证书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未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以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须在5月24日上午 7时20分前到达报到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考生抽签后须在指定地点侯考,按规定进行面试。
(五)面试不收考试费。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成绩公布
1、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联系人: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廖全安 林华
联系电话:5515582
附件:南宁市物价局2008年招录价格监测中心公务员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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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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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绍文 |
男 |
壮族 |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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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