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现将2008年南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南宁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26号)的规定,2008年南宁市考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为:二门公共科目总分115分(含照顾加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南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在报考本单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8:10。
面试地点:南宁市统计局大会议室(南宁市嘉宾路1号1号楼7楼)。
三、 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在2008年5月25日上午7:50前到南宁市统计局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参加面试考生须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准考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照顾加分证明材料
7、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者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未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以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须在5月25日上午7:50前到达报到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考生抽签后须在指定地点侯考,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不收考试费。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成绩公布
1、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南宁市统计局人事教育科刘菁玉 5539335。
附件:2008年南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
南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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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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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宁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公务员录用面试人选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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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人选 |
准考证号 |
申论 |
行政测验 |
加分 |
笔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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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后五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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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职位 |
那鹏 |
51616 |
53 |
73.2 |
5 |
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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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 |
20204 |
55 |
72.2 |
|
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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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川煜 |
52226 |
54 |
67 |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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